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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中节能(惠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于2024年7月获得环评批复(揭市环审〔2024〕9号)。由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重大变动情况,因此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实施)的规定,拟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原建设内容: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1500t/d,分两期建设,预留二期建设用地(二期暂不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750t/d。项目总占地面积70286.57平方米,其中一期地块占地51352平方米;项目服务范围为惠来县全县域15个镇(含大南海工业区、粤东新城)和3个农场的原生生活垃圾以及含尾坑无害化处理垃圾填埋场的陈腐垃圾,其中陈腐垃圾掺烧比例不大于10%。 变动内容:本次变更后,项目除了焚烧处置生活垃圾之外,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保持不变。此外,第一次公示时,总掺烧比例按照不超过生活垃圾额定处理量的30%,本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掺烧比例调整为20%。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网络链接查看《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o8ecB3bxR0g6m22YxUTXQ?pwd=bntm;提取码:bntm。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至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747号财政局104号房或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509室取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o8ecB3bxR0g6m22YxUTXQ?pwd=bntm;提取码:bnt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中节能(惠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13210696977 联系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747号财政局104号房。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编制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51790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节能(惠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